“家门口到底能不能装摄像头?看家神器”最近正式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回应了这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
在家庭安防需求日益增长的既更今天,监控设备已成为许多家庭的邻里“看家神器”。但当摄像头的和谐视角无意中覆盖到邻居的日常生活空间时,不仅可能引发邻里矛盾,看家神器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既更
按照新规的邻里界定,具体来说,和谐如果摄像头持续记录了邻居家门口的看家神器人员往来、频繁拍到邻居的既更脸等,就可能超出了法律规定的邻里“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和谐必要限度,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看家神器嫌疑。
不久前,既更某地方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因安装监控摄像头引发的邻里邻里纠纷案。被告安装的摄像头就是出现了上述情况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拆除监控设备并销毁相关录像资料。
家门口装摄像头不是简单的个体行为,而事关公共安全与他人隐私。在摄像头照得到的地方,需要法律划定物理边界;在照不到的人心深处,更需要建立尊重隐私的精神边界。
“安装前多沟通,总比事后闹纠纷强。”一位网友的留言道出了问题的关键。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毕竟,真正的安全感不仅来自技术防护,也来自于和谐共处。